(原标题:延迟寄发通函)
Far East Consortium International Limited(遠東發展有限公司)提述其於2026年6月2日發布的關於出售英國辦公室、酒店及市政廳的公告。公司已獲一批主要股東(合共持有約55.56%已發行股本)就該等交易給予書面批准,因此若交易構成主要交易,將無需召開股東大會批准。根據上市規則第14.41(a)條,公司原應於公告刊發後15個營業日內(即2026年6月24日或之前)向股東寄發載有交易詳情的通函。由於需要額外時間編製資料,公司已向聯交所申請豁免嚴格遵守該條規則,以延長寄發通函期限。公司亦已申請就該等交易採用基於2025年9月30日總權益的其他規模測試。若獲批准,且交易的適用百分比率介乎5%至25%之間,則交易僅構成須予披露交易,豁免遵守通函及股東批准規定。公司將就豁免申請、其他規模測試及通函預期寄發日期另行發出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