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核查意见)
苏州昊帆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形,具备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激励对象符合相关规定,不包括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亦不包括外籍员工和独立董事。本次激励计划的制定和实施程序合法合规,未侵犯公司及股东利益,有助于完善激励机制,促进公司持续发展。该计划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