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关于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就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于2026年4月23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2026年度担保计划、开展资产池业务及对银行业务授权三项议案。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