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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奥能源(02688.HK):根据《收购守则》规则22作出的交易披露内容摘要

(原标题:根据《收购守则》规则22作出的交易披露)

2026年2月2日,新奥能源控股有限公司发布交易披露公告,依据香港《公司收购及合并守则》规则22,披露摩根士丹利国际有限公司于2026年1月30日代表客户进行的一系列衍生工具交易。交易涉及多笔客户主动的卖出和买入操作,产品类别为其他类别衍生工具,参照证券为新奥能源控股有限公司股份。卖出交易包括800单位(到期日2026年5月29日)、9,600单位(2027年4月26日)、20,100单位(2030年10月31日)及258,200单位(2033年5月16日),参考价介于67.3500至67.7000港元之间。买入交易包括100单位(2027年11月29日)、200单位(2026年11月13日)、17,300单位(2026年11月30日)及19,900单位(2027年9月2日)。所有交易后持股数额均为0。摩根士丹利国际有限公司为要约人的关联第五类联系人,交易为其自身账户进行,最终由摩根士丹利全资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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