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进一步延迟寄发通函)
兹提述玮俊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五年十二月十二日及二零二六年一月六日的公告,内容有关(i)本公司与借款人订立的贷款协议;及(ii)未能遵守上市规则。原定于二零二六年一月二十七日或之前寄发的通函,因编制及落实通函所载若干财务资料需时,现进一步延迟至二零二六年二月二十五日或之前寄发予股东。除上述延迟外,该等公告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本公告由董事会主席兼行政总裁林家俊代表董事会发出。于本公告日期,董事会成员包括执行董事林家俊先生,以及独立非执行董事黄保强先生、王子牛先生和许慧龄女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