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6年1月))
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负责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提出任免建议。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行使职责包括拟定选任标准、审核候选人资格、向董事会提出建议等,董事会未采纳建议需说明理由并披露。细则还规定了委员会的决策程序、议事规则及会议运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