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该细则明确了提名委员会的职责权限、人员组成、议事规则等内容。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负责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提出建议。委员会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董事会应尊重提名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需说明理由并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