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明确股份锁定、解锁、变动申报、信息披露等内容。规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股份的25%,离任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股份。禁止在定期报告披露前等敏感期间买卖股票,并对股份增持计划的披露作出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