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规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辞任、辞职、被解除职务等情形的离职程序。制度明确董事辞任需提交书面报告,公司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时原董事需继续履职;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由董事会决议生效。离职人员须办理工作交接,涉及重大事项的可启动离任审计。离职后仍须履行忠实义务、保密义务及承诺事项。公司有权对未履行义务的离职人员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