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广东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州宇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收到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应急管理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因未采取措施消除6月18日火灾隐患,以及消防电缆布置不符合规范要求导致“6·22”一般触电事故,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被合计处以人民币61万元罚款。公司已决定不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并已采取多项整改措施,包括开展事故反思、隐患排查治理、强化安全管理等。本次处罚不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对生产经营无重大不利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