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新框架协议)
天津津燃公用事业股份有限公司(甲方)与津燃华润燃气有限公司(乙方)签订工程项目原则协议,乙方为甲方控股股东,持股比例约70.54%。双方就燃气管道及配套建设项目达成合作,承包范围包括燃气管道项目、户内挂表、设备设施改造更新、综合能源等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维修等服务,具体以各单项项目合同为准。协议有效期自生效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2026年至2028年各年度工程项目结算金额上限分别为1.079亿元、0.995亿元、0.972亿元(含税)。若累计合同金额超出年度上限,须按港交所规定履行披露及独立股东批准等程序。服务价格遵循公平合理原则,优先适用国家定价,其次为市场价格或成本加合理费用。协议生效需双方签署、甲方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如需要)及乙方完成内部审批。争议解决适用中国法律,提交有管辖权法院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