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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汽集团: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注销事项的法律意见内容摘要

(原标题: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注销事项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因2024年业绩条件不达标,其第四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的股票期权全部注销,注销数量为93,382,160股。该注销事项已履行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尚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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