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根据《收购守则》规则22作出的交易披露)
2026年1月13日,执行人员接获依据香港《公司收购及合并守则》规则22提交的证券交易披露。UBS AG于2026年1月12日进行了两项涉及新奥能源控股有限公司普通股的卖出交易。第一项交易因Delta 1产品的对冲活动,卖出100股,总金额为6,815.00港元,成交价为每股68.15港元。第二项交易为进行既有的追踪指数ETF交易,卖出12,800股,总金额为872,305.00港元,成交价格介乎每股68.10至68.25港元。所有交易均为UBS AG为本身账户进行,且该公司为与受要约公司有关连的获豁免自营买卖商,最终由UBS Group AG拥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