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补充公告)
维亮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8612)发布补充公告,针对2025年12月12日刊发的通函内容进行修订。通函原涉及建议以非包销基准进行供股,每持有1股股份获发3股供股股份。由于认购价每股0.1港元高于理论除权价约0.095港元,应香港联合交易所要求,公司澄清通函第41页“4.2 认购价-过往价格变动分析”部分需作修订,相关内容中“(iv)”项被删除。本次补充公告仅为上述内容的更正,董事会确认其余通函内容不变,独立董事委员会及董事会的意见维持不变。本公告与通函一并阅读,股东及投资者买卖证券时需审慎行事。公告日期为2026年1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