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外监管公告)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1月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转让控股子公司吉客拓(深圳)数字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公司原持有深圳吉客拓85%股权,拟将其中40%以2,598,883.08元转让给控股子公司西安丹骏数字科技有限公司,20%以1,299,441.54元转让给王亚朋先生,15%以974,581.15元转让给窦剑先生,10%以649,720.77元转让给李柯莹女士。本次股权转让构成关联交易,因王亚朋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曾任公司董事、董事长。交易基于深圳吉客拓截至2025年11月30日净资产6,497,207.70元为基础定价,旨在优化子公司股权结构,建立长效激励机制,推动跨境电商业务发展。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深圳吉客拓股权。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