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股东拟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完成股份质押登记的公告)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盈峰集团拟以其持有的公司部分A股股票为标的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并已取得深交所无异议函。为保障债券持有人交换股份或本息兑付,盈峰集团将其持有的2亿股公司股份办理质押登记,占其所持股份的55.62%,占公司总股本的6.32%。本次质押不涉及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截至公告日,盈峰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771,660,000股,占其持股总数的53.55%,占公司总股本的24.3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