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国太保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与管理。办法明确募集资金应存放于专项账户,实行专款专用,未经批准不得变更用途。募集资金使用需遵循监管合规、审慎高效原则,变更用途、项目延期、置换自筹资金等事项须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并披露相关信息。暂时闲置资金可进行现金管理或补充流动资金,但须符合规定条件并履行审批程序。超募资金使用应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办法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