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适应战略发展需要,增强核心竞争力,完善治理结构,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该细则明确了战略委员会的职责权限、人员组成、决策程序和议事规则等内容。战略委员会由六名董事组成,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融资方案、重大资本运作等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并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委员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本实施细则自董事会批准后生效,原2012年版本同时废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