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明确股份买卖禁止情形、信息申报与披露要求、账户管理规则及责任追究机制。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深交所相关规定,适用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明确禁止在定期报告披露前、重大事项影响期间等时段买卖股份,要求股份变动须在两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减持需提前披露计划,增持需披露计划及进展。对违规买卖行为,董事会应收回所得收益,情节严重的将追究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