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2025年12月修订))
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明确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的管理要求。办法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对股份持有、变动申报、转让限制、禁止交易情形、信息披露及责任追究等方面作出具体规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股份,且在定期报告公告前等敏感期间禁止买卖股票。相关人员须在股份变动后2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报告并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