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长期激励基金管理办法)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发布《长期激励基金管理办法》,自2025年度起实施。该办法旨在健全公司治理机制,推动可持续发展,绑定核心人员与公司长期价值。激励基金参与对象包括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对公司业绩和战略实现有重要作用的核心人员。基金计提以年度为单位,根据当年净利润情况,在不超过净利润1%至3%的范围内提取,具体由董事会审议批准。基金可用于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或现金奖励等合法用途。管理办法由董事会负责解释,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