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江苏宏信超市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审计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的专门机构,负责检讨公司财务状况、审阅财务资料、评估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及准确性,监督内部监控制度的执行,并负责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及对其工作的监督核查。审计委员会由不少于三名非执行董事组成,多数成员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其中至少一名具备适当会计或财务管理专长。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审核外部审计机构的聘任、续聘与解聘建议,审议公司财务报表及季度、半年度、年度报告,监督内部控制体系有效性,协调内外部审计工作,审查非审计服务对独立性的影响,并建立投诉处理机制。审计委员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并向董事会提交书面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