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工作细则)
江苏宏信超市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薪酬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的专门机构,负责研究制定并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薪酬政策与方案,并监督实施。委员会由三名以上董事组成,独立非执行董事占多数,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主席由独立非执行董事担任。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审核管理层薪酬建议、评估董事及高管履职情况、拟定年终奖励方案、监督薪酬制度执行、审议赔偿安排及服务合约,并确保董事不参与自身薪酬决策。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并报董事会审议。公司人力资源部为日常办事机构,提供相关资料支持。该细则自公司境外上市股份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