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代表委任表格 于二零二六年一月十九日上午十时正举行之股东特别大会(「大会」))
本文件为股东特别大会的代表委任表格,涉及将于2026年1月19日上午十时正于香港干诺道中168–200号信德中心西座34楼3406室举行的股东特别大会。本次大会将审议一项普通决议案,即批准、追认及确认2026年至2028年产品及服务双向供应框架协议项下的销售与采购交易,包括各自的建议年度上限,并授权公司任何一名董事签署相关文件并采取必要行动。股东可委任代表出席大会并按指示投票。代表委任表格须由股东签署,并连同授权书或经公证的副本于大会举行时间48小时前送达公司股份过户登记处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填妥并提交代表委任表格后,股东仍可亲自出席大会并投票,此时原委任表格视为撤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