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外监管公告)
远洋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发布海外监管公告,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规则第13.10B条,就本集团若干贷款融资的双边重组事宜,发行总额为47,603,029美元的3.00%优先有抵押票据(2033/2034/2035年到期)及21,187,476美元零息强制可转换债券(2027年到期)。相关上市文件已刊载于新加坡证券交易所网站,仅作信息传达之用,不构成在美国或其他司法管辖区的证券发售要约。本次发行将依据美国证券法S条例,在境外向非美国人士进行。票据由多名附属公司提供担保,并以特定资产作为抵押。公司已于2025年12月18日订立信托契据,GLAS Agency(香港)有限公司担任受托人及额外担保代理。截至2025年6月30日,集团拥有约20亿元人民币现金及等价物。董事会成员名单及公司秘书信息已在公告中披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