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嘉兴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
嘉兴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设立提名委员会,并制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提名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负责拟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任程序和标准,对拟任人选的任职资格进行初步审核,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委员会成员不少于三名董事,其中过半数应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并至少包含一名不同性别的董事,由董事长提名并经董事会选举产生。委员会主席由董事长或独立非执行董事担任,负责主持工作,并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检讨董事会架构、物色并推荐董事及高管人选、评估独立非执行董事独立性、制定继任计划、推动董事会多元化政策及支持董事会绩效评估等。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可召开临时会议,会议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委员会可聘请外部专业机构提供独立意见,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本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解释权和修订权归属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