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策略及发展委员会职权范围)
舜宇光学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策略及发展委员会职权范围已于2025年12月22日经董事会决议修订并采纳。委员会成员由董事会任命,不少于三名,设主席及秘书各一名,均由董事会任命。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会议,原则上每季度一次,讨论公司战略和发展规划。委员会有权获取高级管理人员信息、聘请外部专业顾问、检讨自身职权范围的有效性,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其主要职责包括:监督公司战略与发展事项,定期审阅管理层提交的战略文件并提出建议;识别市场变化与竞争态势,就市场定位、定价策略、新市场拓展及战略合作等提出建议;监督环境、社会及管治(ESG)事务,包括审查ESG策略与政策、年度工作计划与预算、ESG报告质量,并评估其与公司整体战略的一致性。委员会须每年向董事会汇报履职情况,主席应尽可能出席公司周年大会回应股东提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