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审核委员会职权范围)
舜宇光学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审核委员会的职权范围已于2025年12月22日经董事会决议修订并采纳。委员会由不少于三名非执行董事组成,多数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其中至少一名具备会计或相关财务管理专业知识。现任核数师行的前合伙人于终止合伙关系或财务利益后两年内不得担任委员。委员会主席须由独立非执行董事担任。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负责审阅公司财务报表、年度及中期报告,监督外聘核数师的独立性与审计过程,检讨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并就关联交易、财务总监及内部审计主管的任免拥有否决权。委员会有权获取公司资源、邀请外部专家参会、委托第三方报告,并可直接接触高级管理层。委员会需每年审查自身职权范围的有效性,主席应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回应提问。有关程序未尽事宜,适用公司章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