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外监管公告 -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法律意见书)
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号:2465)发布海外监管公告,披露其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法律意见书。本次发行拟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不超过205,523,670股股份,募集资金将用于“11万吨高性能磷酸盐型正极材料项目”和“8.5万吨高性能磷酸盐型正极材料项目”,实施主体分别为山东锂源和湖北锂源,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常州锂源的下属企业。公司已履行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程序,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已完成备案及环评批复。本次发行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由中国证监会注册后实施。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认为公司具备发行条件,发行行为合法合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