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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范式(06682.HK):章程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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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章程)

北京第四范式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于2025年12月修订并生效。章程明确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9,377.8733万元,法定代表人为董事长。公司已于2023年9月28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上市,总股本为493,778,733股普通股。经营范围包括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数据处理等。章程规定了股东权利与义务、股东大会的职权及议事规则、董事会组成与职责(设11名董事,含4名独立非执行董事)、监事会职能由审计委员会行使等内容。利润分配原则上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现金股利以港币支付给境外上市股份股东。公司可实施股份回购,用于员工持股计划等情形,并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董事、高管等人员的任职资格、忠实勤勉义务及责任追究机制亦在章程中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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