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薪酬委员会职权范围)
应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440)于2025年12月19日修订并生效了薪酬委员会职权范围。该委员会由董事会从董事中任命,成员不少于三名,多数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委员会主席由董事会委任,且必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亦可根据需要召开额外会议。委员会职责包括就董事及高级管理层的薪酬政策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审阅和批准管理层薪酬方案,厘定执行董事及高级管理层的薪酬待遇、退休金权利及离职补偿,并确保相关安排符合合约条款且不过重负担公司。委员会还需审查因行为失当解雇董事的赔偿安排,确保董事不参与自身薪酬决策,并根据上市规则审阅股份计划事宜。委员会须向董事会汇报决议,并向股东提交年度履职报告,内容涵盖执行董事薪酬政策、表现评估及服务合约批准情况。职权范围须在公司网站及联交所网站刊载,且每年检讨一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