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收购报告书摘要)
温州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通过国有股权无偿划转方式,取得温州市现代服务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从而间接持有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48.15%股份。本次划转系根据温州市属国企布局优化方案实施,经温州市国资委、浙江省财政厅批准,属于国有资产无偿划转。本次收购前后,浙江东日的控股股东仍为温州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温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未发生变更。收购人可免于发出要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