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为规范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杜绝资金占用行为,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了《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该制度适用于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明确禁止通过拆借资金、委托贷款、代偿债务等方式将资金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使用。公司建立‘占用即冻结’机制,发现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侵占公司资产的,应立即申请司法冻结其股份。财务总监在发现资金占用后2日内须书面报告董事长,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董事会负责审议清偿期限、处分决定及股份冻结事宜,并按规定披露相关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