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方盛制药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已经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明确了重大信息的报告义务人、重大信息范围、报告程序及责任。报告义务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子公司负责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等。重大信息涵盖重大交易、关联交易、诉讼仲裁、重大风险、变更事项及其他可能影响股价的事项。达到规定标准的交易、关联交易需及时报告,提供担保不论金额均需报告。信息报告义务人应在重大事项首次触及审议、协商或知悉时24小时内向董事会秘书报告,并持续报送进展。公司证券部为信息接收机构,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未及时上报将追究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