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修订)》,明确了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提名选举、权利义务、履职保障等内容。独立董事应具备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工作经验,且不得在公司及其关联方任职或存在重大业务往来。公司董事会、持股1%以上的股东可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需实行累积投票制。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不超过六年,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且未委托他人参会的,董事会应在30日内提议解除其职务。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可独立聘请中介机构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并对关联交易、财务报告、高管薪酬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