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实施细则)
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为完善治理结构、提升ESG管理水平,设立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并制定《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修订)》。该细则明确委员会由六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一名独立董事,主任委员由董事长担任。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研究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融资、资本运作等事项,并负责ESG战略规划、政策监督、目标审核、年度ESG报告审阅及信息披露等工作。委员会提案需提交董事会审议,会议须有过半数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