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股东会议事规则,明确股东会为公司最高权力机构,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应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在董事人数不足法定人数、公司亏损达股本三分之一、持股10%以上股东请求等情形发生后两个月内召开。规则明确了股东会的召集程序、提案提交、会议通知、召开方式、表决程序及决议公告等内容,并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符合条件的股东有权召集会议。股东会决议需及时公告,律师需对会议合法性出具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