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设立提名委员会,并制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比超过1/2,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管人选进行遴选、审核,并就董事提名、任免及高管聘任等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对董事工作情况进行评估,形成决议后提交董事会。董事会未采纳建议的,需在决议中说明理由并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