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明确适用范围包括董事、高管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的持股及变动管理。办法规定了股份买卖申报程序、持股变动规则、禁止买卖情形、信息披露要求等内容,强调相关人员须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防止内幕交易和违规操作。董事、高管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股份。在年报、半年报、季报公告前敏感期间禁止买卖股票。股份变动需在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减持计划需提前15个交易日披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