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
中文在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该细则在公司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主要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人选进行遴选、审核,并就董事提名、任免及高管聘任、解聘等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董事会未采纳建议时需在决议中说明理由并披露。委员会下设提名工作组,负责提供候选人资料、筹备会议及提出提名方案。本细则自公司H股在香港联交所上市之日起生效,原细则同时失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