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明确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机构,负责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遴选并提出建议。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履行提名董事、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等职责,并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会议由主任委员召集,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并报董事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