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2月))
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明确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机构,负责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和审查薪酬政策与方案。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委员会职责包括提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建议,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相关事项,并向董事会提交建议。董事会可否决损害股东利益的薪酬方案,且未采纳委员会意见时需披露具体理由。委员会会议不定期召开,决策程序、议事规则及表决方式均作出明确规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保存不少于十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