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2月))
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适应战略发展需要,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融资方案、重大资本运作及资产经营项目等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委员由董事长或董事提名并经董事会选举产生,主任委员由董事长担任或由委员选举产生。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委员会可邀请相关人员列席会议,必要时可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