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形的说明)
北京金橙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声明,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长春萨米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55.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经审查,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形,包括未擅自改变前次募集资金用途、财务报表合规、董事及高管无近三年行政处罚或一年内交易所谴责、公司及高管未被立案调查、控股股东无重大违法行为等。本次交易符合相关法规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