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须予披露交易融资租赁交易)
中关村科技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28日与承租人融智通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订立融资租赁协议II,以人民币2000万元购入其数据通讯业务相关资产,并将该资产租回,租赁期18个月,总租赁款项约人民币2098.02万元,其中本金2000万元,融资租赁利息收入(含增值税)约98.02万元。此前,公司已于2025年1月13日与其订立融资租赁协议I,交易条款类似,转让价款2000万元,总租赁款项约2111.83万元,利息收入约111.83万元。两项交易在12个月内完成,合并计算后适用百分比率高于5%但低于25%,构成须予披露交易。承租人为独立第三方,主要从事智慧通信产品及解决方案。租赁期满后,承租人可分别以100元名义价格回购相关资产。担保方面,承租人最终实益拥有人及联系人为协议II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董事会认为交易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策略,条款公平合理,有利于公司稳定收入和现金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