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工作细则)
深圳市廣和通無線股份有限公司為適應公司戰略發展需要,增強核心競爭力,完善治理結構,依據《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準則》《公司章程》等相關規定,設立董事會戰略與投資委員會,並制定《董事會戰略與投資委員會工作細則》。該委員會由三名董事組成,其中獨立董事佔多數(兩名),委員由董事長、二分之一以上獨立董事或全體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並由董事會選舉產生。召集人由董事長擔任,負責主持工作。委員會任期與董事會一致,可連任。委員會下設工作小組,由董事會秘書負責協調。主要職責包括研究公司長期發展戰略、重大投資融資方案、資本運作、資產經營項目等,並提出建議,同時對相關事項的實施進行檢查。會議召開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員出席,決議須經全體委員過半數通過,可採用現場或通訊方式召開。會議記錄及決議文件由公司保存,保存期不少於10年。本細則自董事會通過之日起生效,解釋權歸董事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