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外监管公告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本公告为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的《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该制度旨在规范公司重大信息的内部报告工作,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护投资者权益。制度明确了重大信息的范围,包括重要会议、重大交易、关联交易、诉讼仲裁、重大变更、重大风险及其他可能影响公司证券价格的事项。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及子公司负责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股东等,须在获知信息后24小时内向董事会秘书报告。报告方式包括书面、传真、电子邮件或电话等快捷方式,并需持续报送事项进展。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事务,董事会秘书处为日常管理部门。相关人员负有保密义务,违反规定将被追责。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