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股东会议事规则)
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股东会议事规则》,明确了股东会作为公司最高权力机构的职权、召开程序及相关议事规则。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制定,适用于公司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的召集、通知、表决、决议等事项。股东会行使包括选举董事、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注册资本变更、公司合并或解散、发行债券、修改公司章程等职权。临时股东会可在董事人数不足、亏损达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持股10%以上股东请求等情况下召开。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参会并表决。表决分为普通决议(过半数通过)和特别决议(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涉及关联交易时,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规则还规定了类别股东会议的召开条件及程序,适用于影响类别股东权利的变更事项。本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施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