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外监管公告 - 董事会议事规则)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证券上市规则第13.10B条,发布海外监管公告,公布《董事会议事规则》全文。该规则旨在规范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提升董事会运作效率与科学决策水平,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规制定。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包括3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代表董事,下设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战略与投资等专门委员会。董事会行使包括召集股东会、决定经营计划、投资方案、高管聘任、利润分配方案制订等职权。重大交易事项达到一定标准需经董事会审议,部分事项还需提交股东会批准。对外担保事项须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与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4次,临时会议可由特定股东、董事或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规则同时明确了会议通知、提案程序、回避表决、会议记录及档案保存等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