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外监管公告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本公告为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的《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该制度旨在规范公司选聘(含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质量。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需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并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选聘过程应采用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等方式,确保公平、公正。评价标准包括审计费用报价、资质条件、执业记录、质量管理水平等,其中质量管理水平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权重不高于15%。聘任期内,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累计服务满5年须轮换。若会计师事务所出现执业质量重大缺陷、无法保障审计进度或主动终止审计业务,公司应改聘会计师事务所。改聘需披露原因、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意见及审计费用等情况。审计委员会负责监督选聘及审计工作,定期评估并报告。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